16年秋季第14周国旗下的讲话:学习宪法明是非,洁身自好防艾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明是非,洁身自好防艾滋》
    1988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将每年的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今年已是第29个,现在全球感染艾滋病人数已达3950万人,其中230万是15岁以下的儿童。在我国,艾滋病患者中10岁到29岁的患者占80%以上,预防艾滋病迫在眉睫。而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从2014年设立国家宪法日以来,今年12月4日是中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据2016年最新数据统计,14-25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占50%-70%,而且少年犯罪的比例还在上升。这些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正在走向痛苦和罪恶的深渊。所以我们每一个中学生都必须要学习宪法明是非,洁身自好防艾滋。
    是什么让我们每个人能明确是非的界限,不误入歧途?是宪法;是什么保护了我们的生命,维护了我们的尊严?是宪法;是什么让社会有正常的秩序,让我们能在学校幸福快乐的生活?也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所以了解宪法、尊重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是我们每个中学生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因为有了法的观念和意识,才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尊严,保障我们的安全。有了宪法意识,当我们的姓名权、肖像权、受教育权等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之刀,维护我们的权利;有了宪法意识,当我们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宗教信仰遭到排挤,我们就可以运用法律之枪,维护我们的追求;有了宪法意识,我们就懂得了我应该自觉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我知道:我是中国公民,我有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团结,热爱我的祖国,保守它的秘密。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树立了法制观念,我们就会与他人友好相处,不因和同学的一点口舌之争就大动干戈,既伤害了同伴身心,又断送了自己的未来;有了法制观念,我们就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让交通事故降临到我们身上;有了法制观念,我们就能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不抽烟,不喝酒,不吸毒,结交良师益友,不让互联网上低俗的信息伤害我的生活;我知道:我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懂得取舍,我能拒绝诱惑,我懂得自我保护,洁身自好。
    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爱滋病日。今年艾滋病宣传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艾滋病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所以作为国家和民族未来的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要远离可能导致性骚扰和性暴力的环境和场所,比如不要出入夜总会、歌厅;晚上不单独外出;远离网吧、游戏厅等混乱的场所; 不和他人共用牙刷、共用剃须刀;不吸毒品,不纹身,不纹眉,不和别人共用针头和注射器;不到消毒不规范、无营业执照的医疗机构和诊所拔牙治牙等等。  
    同学们,我们的国家是和谐而温暖的,那是有了宪法的规范和约束;我们的青春是美好而灿烂的,那是有了我们自己的爱惜和呵护!让我们每一个简中学生都做到:学习宪法明是非,遵守秩序有尊严。洁身自好防艾滋,快乐生活每一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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