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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简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如何界定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
简阳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简阳市居住经商务工的非简阳户籍人员以及户籍在简阳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以外的乡镇到城区居住务工人员(2017-2018年为过渡期)。
成都市指导意见进城务工人员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简阳市2019年逐步按照成都市教育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时间、地点有什么具体规定
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于5月14日- 31日(工作日)到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和射洪坝学区教育督导组(或委托的登记点)登记并提交入学申请,填写《简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简阳市居住证》《简阳市居住登记证明》(或由居委会证明已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截止5月31日)的相关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并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此条简阳市于2019年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发生变化怎么办理
在城区已经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居住地发生变更,城区内原则上不得转学。
★为什么本市户籍人员可提供《居住登记证明》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成府发〔2015〕40号)于2016年1月施行,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因不适用《办法》不能办理居住证。为妥善做好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在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有关工作的稳定性的基础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居住登记证明》代替居住证。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或由居委会证明已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截止5月31日)的相关证明)由申请人在其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办)派出所或其指定的登记点申请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简阳市公安局。
注意:由居委会提供证明已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截止5月31日)的相关证明,在简阳市招生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再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什么
本《指导意见》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目前,简阳市行政服务大厅、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户籍关系所属地的限制。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办理。本证明采用电子验证方式,不再加盖红色公章。(此规定于2019年执行)
★居住房产证明具体包括哪些
按有关规定,“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怎么办理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按照小升初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学。
★学籍证明是否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简阳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以外的乡镇是否需要出台实施细则。
简阳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以外的乡镇学校接受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办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是申请人必须填写《简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就学声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7年4月原简阳市的三岔镇、新民乡等12个乡镇划为成都高新区代管,其随迁子女入学怎么办理
高新东区的12个乡(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过渡期内视为简阳户籍,并按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为其随迁子女在现居住地办理入学申请。过渡期后重新研究入学办法。
★为什么简阳市不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精神和要求执行
简阳市2016年5月由成都市代管,为确保稳妥做好此项工作,设立过渡期,2018年自行确定其随迁子女入学条件,2019年起逐步与成都市其他有关区(市)县达到一致。
★以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下一步,成都市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及成都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以居住积分为基础、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此条简阳市于2019年逐步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家长可以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话、公告栏等途径咨询了解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简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微信公众号可以关注简阳市教育局创建“简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告详见各城区学校公告栏;相关单位咨询电话如下:
简阳市教育局 27215517
中共简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7029153
简阳市公安局 27266123
简阳市财政局 27028690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222749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7212081
简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7244007
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 27222318
射洪坝学区教育督导组 2702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