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简阳市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简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以下简称小一入学)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注,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8号)有关规定,在不断修改和完善基础上形成《关于做好简阳市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1. 关于入学原则

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2. 关于报名登记方式

关注各乡镇(街道办)发布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小学新生入学计划、学校划片范围公告由教育局、街道办共同发布;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由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特别注意:每位适龄儿童只能在简阳市内选择一所学校登记入学信息,不能重复登记。

3. 关于入学年龄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号),各乡镇(街道)要确保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符合招生条件的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儿童全部入学。隔年招生的村小及教学点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涉及此规定村小需报教育局审批)。

4. 关于划片范围的制定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辖区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大班额化解等因素,科学地划定各校招生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享有学位。新建学校招生范围的划定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据实际情况,反复调研,认真论证,稳妥慎重地探索多校划片,确保划片工作平稳开展。

5. 关于办理手续及程序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包括监护人实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公办小一入学登记初审。

简阳市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表

   备注:实行报名抽签的乡镇(街道)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在全市统一的时间段内做好小一入学时间安排,确保6月2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6. 关于异地就学的办理

自愿放弃我市学校而选择就读简阳市以外学校的适龄儿童,需出具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我市划片学校。如此类学生要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学区教育督导组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非服务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我市学校就读的,就读学校要开具《就读证明》,并督促家长及时送原服务学校备案。

7. 关于缓学的办理及要求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因病需缓入学的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因残疾(盲、聋哑、弱智或其他残疾程度较重的)需缓入学的提供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经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审核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的义务教育。

8. 关于小一入学登记后申请入学的办理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9. 关于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100%的公办学校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和免试入学。

所有公、民办学校均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在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

落实同步招生。落实《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8号)文件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均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民办小学开展报名、登记等招生工作的时间不得早于6月4日。

10. 全市所有乡镇小一招生时间节点是否一致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简阳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确保6月2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11. 关于就学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各乡镇(街道办)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依法向小一适龄儿童发放《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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