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成都市将建6个区域教育联盟

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人民网成都8月14日电 (任重)据成都市教育局网站消息,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促进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提到,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和20个区(市)县全部参与区域教育联盟建设,联盟各方义务教育学校纳入跨区域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比例达到30%以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有一定数量的学校(含幼儿园)参与。到2025年,区域教育联盟框架下名校领办或委托管理的学校累计不少于100所(其中东部新城至少6所)。区域教育联盟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盟各成员间协同发展,管理共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生态共建、文化共融,助推全域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该意见提出了几个主要任务,首先是优化区域教育联盟。按照“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或简阳片区)”的方式,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全市20个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建6个区域教育联盟,具体为:

教育局官网截图

强调各区域教育联盟以3个学年为一个周期,签订合作协议,编制联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其次,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联盟各方义务教育学校纳入跨区域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比例均达到30%以上,全市学前教育共同体不少于15个,普通高中共同体不少于10个,鼓励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参与发展共同体。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为重点,与“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区域教育联盟框架相对应,各联盟成员遴选学校建立若干跨区域学校发展共同体,开展校际合作与交流,深化在学校管理、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学生教育等各方面交流与互动。中心城区优先遴选名校、优质学校参与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积极带动郊区新城、东部新城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实现共同发展、快速提升。

第三,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在区域教育联盟框架下,集聚干部教师交流政策,以各方意愿为纽带,推进跨区域的名校领办、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保证全市每个学年度在办名校领办、委托管理的学校不少于24所(含第六联盟),其中,每个区域教育联盟有不少于2所接受名校领办的学校、2所委托管理学校,到2025年,累计全市接受领办、托管学校不少于100所。目前在办的领办、托管学校按照协议继续开展工作直至协议期满。鼓励联盟各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推进本区域内优质学校领办、托管联盟其他成员的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和农村学校。支持区域教育联盟各方统筹协调各自区域内社会优质学校(机构),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对公办学校的跨区域领办或托管工作。

第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以区域教育联盟为框架,落实跨区域干部交流计划。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向郊区新城、东进区域的联盟学校派驻工作团队,每所学校工作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校长1人、副校长1人、骨干教师不少于1人。校长须由中心城区优质学校派出,由接受地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进区域双向或多向互派交流教师,每年交流人数不低于学校发展共同体专任教师总数的2.5%。将区域教育联盟间的干部教师交流、教师支教等工作与县域内干部教师交流制度相结合,统筹谋划、统一安排、同步落实。学校发展共同体按需开展干部教师互派交流、跟岗锻炼和专项培训等,联盟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吸纳郊区新城、东部新城学校教师(校长)为工作室成员。联盟内各成员互相开放教师培训资源,加强教研协作、学术交流和课题合作。

第五,开展学生研学旅行。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促进研学旅行共建共享,扩大联盟内学生交流覆盖面,提升交流成效,原则上学生交流数量应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各区域教育联盟要统筹规划,充分挖掘联盟各方的校外教育资源,联合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地域特色,共同开发、建设和打造一批凸显天府文化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积极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第六,建设远程共享平台。通过远程互动教室、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多元化途径,推进区域教育联盟远程互动教学、研讨常态化开展。强化优质数字资源辐射引领,探索建立区域教育联盟框架下的名校、名师、名课远程互动共享模式。鼓励中心城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重点向郊区新城和东部新城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积极开展网络条件下的开放协作、共建共享和精准帮扶。

最后,推进党建结对共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学校发展共同体为框架,探索建设“党建共同体”,促进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的学校党组织联动发展,每个区域教育联盟、学校发展共同体须签订“党建共建协议”。探索建立区域教育联盟党建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通过组织联建、活动联办、人才联育、资源联用等发展路径深度融合,促进联盟及学校共同体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常态化发展,构建基层党建融合新格局。

意见还表示,每个区域教育联盟排名第一位为联盟组长,第二位为联盟副组长,牵头编制联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推进方式,组织开展联盟工作。为了加强制度建设,签订联盟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细化年度工作方案。不断完善联盟信息报送、跟踪和反馈机制。市教育局每年以综合奖补等形式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区(市)县应将相关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区域教育联盟、学校发展共同体常态化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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