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中学校足球队规章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中学校足球队规章制度

一、球队宗旨

球队是一个校级组织,其宗旨在于以球会友,促进交流。我们的宗旨:学习第一,训练比赛第二。强身健体,团结协作,增进友谊,永攀新高。球队通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以达到锻炼身体。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球场上我们是队友,在球场下我们是兄弟。坚韧不拔是我们的球队精神。阳光、和谐、友谊、快乐、健康是我们永不变的队训。

二、队员守则

1、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球队规章制度,不得以球队名义进行有损国家、学校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2、队员之间需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做出有损球队利益的行为。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并有对球队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指正和共同建设球队的权利和义务。

4、队员应尊重学校和老师的管理,在比赛中坚定不移的贯彻战术意图,不得擅自更改球队决定。

三、球队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队员应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3.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老师的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说明,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队长或老师请假。

四、违纪处罚

队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损害球队声誉的,开除球队!

2.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电话或其他等方式向队长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4.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给队长或老师请假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5.训练时,应提前10分钟到场迟到者罚跑3圈,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跑5圈,迟到30分钟以上者罚跑10圈,无视处罚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出球队。

6.对不服从队长和老师安排的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出球队。

7.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视情况而定,必予以重罚!

8.对球队内部拉帮结派,恶意报复者,立刻开除出队。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